国家三部门联合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整治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救援工作和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严惩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全链条监管长效机制。行动分为三个阶段:7月全面部署,7月至11月集中整治,11月至12月巩固提升,确保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
【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包括手提式灭火器、防火门、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等20类消防产品,各地可结合实际补充清单。
重点领域:覆盖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重点监管产业聚集区、销售集中区、网络平台、人员密集场所及认证检验机构。
【六大任务】
一、压实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机构全面自查自纠,建立常态化质量安全制度。
二、强化全链条监管:
生产领域:严查不合格产品企业,推动缺陷产品召回。
流通领域:打击线上线下销售假冒伪劣行为,规范网络平台管理。
使用领域:结合火灾调查溯源质量问题,严查主体责任。
规范认证检验:严打虚假认证、出具不实报告等行为,提升工作透明度。
三、严打违法犯罪:
联合执法惩戒,对屡犯者从严处罚并纳入失信名单。
公安机关重拳打击制假售假犯罪,摧毁黑产链条。
四、健全监管机制:深化部门协作,完善行刑衔接,优化案件侦办技术支撑。
五、创新监管方式:
推进行业自律,探索建立质量承诺制度。
应用信息技术追踪产品流向,搭建共享监管平台。
六、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鼓励民众举报消防产品违法行为。
【特色举措】
开展灭火器维修企业专项治理,严查维修不规范问题。
创新科普宣传,结合“质量月”“消防宣传月”普及识假辨假知识,曝光典型案例。
【保障落实】
国家三部门成立联合专班,定期督导暗访,督办重大案件。各地须组建专班推进,10月30日前报送阶段性总结,12月31日前提交整体工作总结。
消防产品质量关乎生命安全。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通过官方渠道举报违法行为,共同筑牢消防安全防线!